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市居民短途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所谓"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那些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两轮车。

  网友咨询: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律师解答: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核心取决于该超标车是否被依法认定为“机动车”,若经专业鉴定符合机动车(如电动摩托车)标准,且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则构成危险驾驶罪。需特别注意,法律以 “客观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 为判断标准,而非以驾驶人的主观误解为准,驾驶人 “误以为电动车不是机动车” 的主观认知,不影响犯罪认定。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律师补充: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导致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还构成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