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驾车离开又返回,算逃逸吗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驾车离开又返回,算逃逸吗?

  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驾车离开又返回,是否构成逃逸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即对事故的发生有认知;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里的法律追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三是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如果驾驶人离开现场是为了逃避可能面临的赔偿责任或者行政处罚,即使之后返回,也很可能被认定为逃逸。如果驾驶人离开现场是基于一些合理的原因,且能够及时返回并积极配合处理事故,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算逃逸。比如,驾驶人在事故中受伤,需要前往附近医院就医,在伤势得到初步处理后马上返回现场;或者现场情况复杂,为了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后迅速返回等。

  律师补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