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罪名。

  网友咨询: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律师解答: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取决于电动自行车的属性认定及具体情节。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如果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那么它属于非机动车。危险驾驶罪的对象是 “机动车”,驾驶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即便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也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如果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指标超出国家标准,达到或者接近机动车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超标电动自行车”,情况就有所不同。当 “超标电动自行车” 被认定为属于 “机动车” 范畴时,醉酒驾驶此类车辆,且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标准,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律师补充:

  危险驾驶罪的法律后果为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交警部门可以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还可能收到纪律或者政务处分。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