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醉酒后在公共停车场驾车发生事故,如何定罪

  尽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仍有不少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在公路上行驶,比如在小区内部道路、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区域短暂移动车辆,就不属于“道路驾驶”,不会构成酒驾甚至醉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网友咨询:

  醉酒后在公共停车场驾车发生事故,如何定罪?

  律师解答:

  1、只要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并且行驶区域属于“道路”或“公众通行的场所”,即使只是挪车、距离很短、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醉酒驾驶行为不仅造成轻微刮蹭,还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如撞倒行人、引发连环碰撞等),且行为人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补充: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罪名。交通肇事的客观行为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包括4种情形,即: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了法定的后果才构成既遂。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实施了这个行为即构成既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