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业主买了车位还要再交车位管理费吗

  在如今的住宅小区生活中,停车问题日益凸显。不少业主为了停车便利,花费不菲资金购买了小区车位。然而,在缴纳物业费的同时,还被要求缴纳车位管理费,这让很多业主心生疑惑:自己已经买了车位,为何还要再交这笔费用。

  网友咨询:

  业主买了车位还要再交车位管理费吗?

  律师解答:

  业主购买车位后仍需缴纳车位管理费。

  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物业费主要是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和秩序等进行日常维护、养护,以及提供其他与业主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业主购买停车位时支付给开发商的费用,包含了开发商建设车位的成本及利润,业主由此获得车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车位管理费则是车位维护的额外成本,车位管理费主要用于车辆识别、地下车库、车位、道路等区域进行维护、保洁,灯光照明、安全指示系统等方面的支出。

  小区内并非所有业主都购买了车位,如果将车位管理费包含在物业费中,对于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通常会对车位管理费的收取进行约定。如果协议明确规定了业主需要缴纳车位管理费,并且物业也按照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那么业主就应当履行缴费义务。

  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在极端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或者严重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