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依“忠诚协议”起诉,如何处理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恪守忠实义务,若一方违反则承担财产赔偿、放弃共同财产等后果的书面协议。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依“忠诚协议”起诉,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起诉主张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主张其承担责任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基于身份签署的不为一定行为,否则承担一定后果的协议。如果忠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且赔偿数额合理,那么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的强制执行力。
律师补充: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如约定限制人身自由、侵犯基本人权等条款,显然无效。比如规定一方出轨后不得再婚,这严重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权,即便在协议中约定,也不受法律保护。
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身份关系内容,效力认定也有特殊规则。子女抚养权确定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不能仅依协议约定判定。即便协议约定出轨方放弃抚养权,法院审理时仍会综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及子女意愿等因素,作出公正判决。关于抚养费约定,若明显不合理或损害子女权益,法院也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