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所谓“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并无真实的离婚意图,而是通过民政局登记、法院诉讼等途径暂时解除婚姻关系,达到目的后再恢复婚姻关系的行为。
网友咨询:
假离婚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律师解答:
1、婚姻关系实质性解除。即使双方约定 “假离婚”,任何一方事后反悔不愿复婚,另一方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复婚,导致 “假离婚” 变成 “真分手”。
2、若 “假离婚” 时签订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如房产归属、存款分配等)作出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除非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举证难度极大)。
3、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同样生效。若一方事后想变更抚养权,需满足法定条件(如对方丧失抚养能力、虐待子女等),否则难以变更,可能对子女成长造成长期影响。
4、若夫妻存在共同债务,“假离婚” 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债务。若一方偿还后,另一方拒绝按约定分担,可能引发新的纠纷。
律师补充: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