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职工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

  网友咨询:

  职工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

  职工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受伤,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

  依据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

  (一)行为是否符合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这一本质特征。如果职工因个人恩怨在工作场所与他人发生冲突,即便行为表面上看似在制止对方的不当行为,实际上并非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目的,受伤后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在工伤认定程序上,职工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三)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用以确定受伤情况。

  律师补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举荐、申报为见义勇为行为:

  (一)制止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制止正在实施的侵害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协助追捕、抓获罪犯、犯罪嫌疑人的;

  (四)抢险、救灾、救人中表现突出的;

  (五)其他可以举荐、申报为见义勇为行为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