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社会生活中,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协议,为一些缺乏法定扶养义务人照顾的老人提供了生活保障,也让扶养人能够通过履行义务获得相应的财产回报。
网友咨询: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遗赠扶养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1、主体不适格。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可遗赠的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的公民。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2、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一方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非出于自身真实想法,那么该协议无效。
3、内容违法。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
4、协议内容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财产的,处分国家禁止公民持有、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的内容无效。
5、遗赠扶养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由于遗赠扶养协议涉及扶养人与遗赠人双方利益,而且存续时间较长,法律对其形式有严格要求。若双方仅通过口头约定达成所谓的 “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该协议无效。
律师补充:
已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并处理相关权利义务。
2、如果一方有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若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扶养人不履行义务的,被扶养人有权解除协议,扶养人不再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
3、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例如自然灾害导致扶养人丧失能力,这种情况下解除是合理的,但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处理后续事宜。
4、若一方不同意解除或违约事实存在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是否支持解除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