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另一半能要回吗
某地曾发生一起案例,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用夫妻共同存款给一位主播打赏,累计金额高达数十万元。妻子发现后,认为丈夫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遂将主播和直播平台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打赏款项。此类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网友咨询:
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另一半能要回吗?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另一半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即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取得对方同意后进行,尤其是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一方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打赏行为,有证据证明直播内容含有淫秽、色情等低俗信息引诱用户打赏,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请求网络直播平台返还已打赏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