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遭遇家暴的,该如何起诉离婚
一、多次遭遇家暴的,该如何起诉离婚
1. 紧急避险与证据固定:遭遇家暴时优先保障人身安全,立即报警、就医,留存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就医病历、施暴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2. 准备诉讼材料: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主张家暴损害赔偿),准备身份证、结婚证、家暴证据清单及复印件;3. 提起诉讼: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递交材料,申请立案;4. 参与诉讼:配合法院调解(家暴案件调解需尊重受害者意愿,不得强制和好),庭审中提交家暴证据,佐证“感情确已破裂”;5. 等待判决:法院确认家暴事实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并依法倾斜保护受害者权益。
二、多次家暴但没报警,能起诉离婚并获支持吗
未报警并不影响起诉权利,但报警记录是认定家暴最直接、最权威的证据之一,缺失后需补充以下证据形成完整链条:1. 就医证据:每次家暴后的急诊病历、伤情鉴定报告、诊疗发票,需明确记载“伤情系外力殴打所致”;2. 视听资料:施暴时的录音、录像,与施暴方的聊天记录(如施暴方承认家暴的文字、语音);3. 证人证言:邻居、亲友目睹家暴发生的证言,或知晓受害者长期遭受家暴的证言;4. 其他佐证:施暴方出具的保证书、承诺书(承认家暴并承诺不再实施),受害者的伤情照片、衣物破损照片,社区、居委会的调解记录等。若仅主张“多次家暴”但无任何证据佐证,法院无法认定家暴事实,可能难以判决准予离婚,需补充证据后再提起诉讼。
三、起诉离婚时,能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可以同时申请,且建议受害者在起诉离婚时一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二者互不冲突,可同时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离婚诉求。具体而言,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保护家暴受害者设立的紧急救济措施,起诉离婚时可向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一并申请,无需单独向其他法院提出;申请时需提交家暴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聊天记录等),说明“存在遭受家暴的现实危险”(多次家暴表明危险持续存在)。法院受理后,通常会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24小时内),裁定内容包括:禁止施暴方殴打、威胁、骚扰受害者,禁止施暴方接近受害者及近亲属,责令施暴方迁出受害者住所等。保护令生效后,施暴方违反的,可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为受害者提供临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