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能要求离婚吗

  一、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能要求离婚吗

  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值得注意的是,仅存在精神疾病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关键在于该疾病是否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且无法挽回。

  法律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同时,也强调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之一是必须妥善安排患者的生活、医疗和监护等问题,确保其基本生存权益得到保障。

  二、离婚时,需对精神病一方给予特殊经济帮助吗

  需要。若精神病一方离婚后生活困难,且另一方有负担能力,法院会判令健康一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形式可包括一次性补偿金、长期生活费等,具体金额结合双方经济状况、患者病情及护理需求确定。同时,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优先照顾患者权益,适当多分财产;若患者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健康一方还需承担必要的扶养费用直至其能独立生活或有其他保障。

  三、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发现可撤销婚姻而非离婚吗

  若一方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等重型精神病,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非提起离婚诉讼。若婚前已如实告知,或婚后才患上精神病,则只能通过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无法主张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将“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列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其中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重型精神病,属于《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有关精神病”,应认定为“重大疾病”。撤销婚姻与离婚的法律后果不同:撤销婚姻后双方婚姻关系自始无效,视为从未结婚,而离婚是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设立这一制度,是为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因一方隐瞒关键健康信息,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缔结婚姻。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既给予受欺诈方救济机会,又促使其及时行使权利,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