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发生的债务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一对新人喜结连理,开启共同生活,却因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问题产生纠纷。

  网友咨询:

  婚前发生的债务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

  律师解答:

  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共同承担;仅在特定例外情形下,才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

  婚前债务是债务人在婚姻关系成立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彼时双方尚未形成家庭共同体,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自然应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例如,一方婚前因个人消费、赌博或个人经营失败产生的债务,即便婚后仍在偿还,配偶也无义务偿还。然而,这一原则存在例外情况,即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一是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比如婚前借款购买房产、车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或婚前借款用于支付婚后家庭日常开支;二是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产经营;三是夫妻双方存在共同意思表示。

  律师补充:

  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产生的债务,在有共同财产存在的情况下,自然首先应当以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直接要求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有违公平原则。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原本就采用分别财产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具体的清偿方案、承担比例等,由双方自行协议确定,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确定偿还比例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