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死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因为生命的宝贵性和不可再生性,它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又被称为极刑,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判决的有关犯人通常都犯了严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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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死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周岁,即便审判时已成年,仍绝对不适用死刑。实务中,年龄认定以户籍登记、出生证明等法定证据为准,若存在年龄争议,需结合骨龄鉴定等科学手段综合判定。这一规定源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弱,同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挽救原则。
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不仅包括法院审理阶段,还涵盖侦查、起诉、羁押等全部刑事诉讼过程;“怀孕”包括正在怀孕、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况,只要在刑事诉讼期间有过怀孕状态,均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绝对不适用死刑。
3、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一般情况下不适用死刑,但如果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如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仍可适用死刑。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