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一方当事人对对方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随着社会观念变化,同居成为不少情侣的生活选择,这种关系看似与婚姻无异,双方长期共同生活、财产混同,但在法律上的待遇却与合法婚姻有着天壤之别。

  网友咨询:

  同居关系一方当事人对对方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律师解答:

  同居关系一方当事人对对方遗产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存在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或酌情分得遗产的例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仅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配偶”身份的取得必须以合法婚姻登记为前提。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无论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均不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同居一方无法以“配偶”身份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若被继承人通过自书、代书、公证等法定形式订立遗嘱,明确将遗产赠与同居伴侣,且遗嘱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同居者可依据遗嘱取得遗产。若同居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同居者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义务,死后遗产归其所有,该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如长期照顾饮食起居、支付医疗费用)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同居者,可主张分得适当遗产,份额由法院结合扶养程度、遗产规模等判定。

  律师补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情形)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互为法定继承人;该日期之后的同居,无论是否符合结婚要件,均不认定为事实婚姻,无法定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