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哪些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时通常会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归属,核心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然而离婚后,随着父母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或子女意愿的变化,抚养权变更纠纷日益增多。

  网友咨询:

  离婚后哪些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律师解答:

  抚养权变更的核心判断标准始终围绕“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律师补充:

  协议变更抚养权的,双方需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明确变更后的抚养方、抚养费支付方式、探视权等内容,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虽非强制,但可避免后续争议);若涉及户口迁移,需凭协议书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诉讼变更抚养权的,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下落不明,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原离婚协议/ 判决书、证明可变更情形的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法院会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法院根据证据和“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