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今年4月起诉离婚、6月法院判不准离。我准备于近日去起诉离婚可不可以,有时间限制吗?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网友问律师勾宗珍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她老公今年4月起诉离婚、6月法院判不准离。她准备于近日去起诉离婚可不可以,有时间限制吗?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勾宗珍律师说,若男方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女方作为新的原告起诉离婚,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的六个月限制,可随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中“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的限制仅针对前次诉讼的原告(即您丈夫),不约束女方作为新起诉方。您可到有管辖权的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以下是起诉离婚需准备的核心材料及证据:
必备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查验原件,复印件提交法院两份,自己留存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告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交法院两份。
起诉状
需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实与理由。
补充证据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感情破裂证据
分居协议、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证明分居事实。 家庭暴力、虐待等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 婚外情介入的证人证言或录音录像。
财产清单
房产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存款证明等财产凭证。 债务债权凭证及财产转移证据(如有)。
子女抚养证据
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
子女成长记录(如学校证明、医疗记录)。
注意事项
若涉及第二次起诉,需从原审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提交材料需按法院要求份数(通常起诉状、证据材料各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