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标准有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非法侵入住宅,是为了保护公民居住的安宁权而设立的一个罪名。一般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网友咨询:

  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标准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从犯罪客体看,该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住宅安宁权。住宅,是公民生活、休息的私密场所,承载着公民的隐私权、财产权等诸多权益。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尤其是住宅的安宁,受法律严格保护。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非法”,指的是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依据。“侵入” 方式多样,既可以是公然破门而入、翻窗而入等强行闯入的行为,也可能是趁人不备悄悄溜进等秘密进入的方式。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侵入的是“他人”的“住宅”。若因疏忽大意误入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犯罪。

  律师补充:

  从司法实践来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常常与其他犯罪结合在一起。例如,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进行杀人、伤害、强奸等犯罪活动,在这种情况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只是为了实现另一犯罪目的,也可以说是实施其他犯罪的必经步骤。因此,只应按照行为人旨在实施的主要罪行定罪量刑,不按数罪并罚处理。只有对那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严重妨碍了他人的居住与生活安宁,而又不构成其他犯罪的,才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