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一、挪用公款罪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核心取决于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以及是否退还,整体分为三档量刑,同时结合从轻、从重情节调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基础量刑的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此外,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等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主动归还公款、认罪悔罪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哪些人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属于职务犯罪,其主体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核心法理是该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公共财产权,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只有行使公权力、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才可能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损害公权力公信力。具体来说,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三类:一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普通民营企业、非国有单位的员工,即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也只能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而非挪用公款罪。
三、挪用公款后主动归还,能从轻处罚吗
挪用公款后主动归还,可从轻、减轻处罚,符合条件的可免于刑事处罚,但需结合归还时间、数额、情节综合判断。具体来说,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其他活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刑事处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宣判前归还全部公款的,可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适用缓刑。但需注意,若挪用的是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或存在多次挪用、数额巨大等从重情节,即便主动归还,也难以免于处罚,仅可酌情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