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行为到什么地步会构成犯罪

  一、寻衅滋事行为到什么地步会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行为并非只要实施就构成犯罪,只有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且主观上具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流氓动机,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通俗来说,普通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如偶尔的口角争执、轻微的推搡、小额财物损毁),仅会受到治安处罚;而达到法定情节标准、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构成犯罪的寻衅滋事行为主要分为四类: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二、“随意殴打他人”如何才算“情节恶劣”

  所谓“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在耍威风、取乐发泄、填补精神空虚、寻求精神刺 激等流氓动机的支配下,无故、无理殴打他人。随意殴打他人他人,情节恶劣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三、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区分

  三者的核心区别在于主观动机、侵害对象和侵害客体不同,具体区分如下:一是主观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刺激、逞强耍横、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不针对特定的利益冲突;故意伤害罪的动机是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通常因恩怨、矛盾等针对特定对象;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动机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多因纠纷、报复等针对特定财物。二是侵害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侵害对象通常是不特定的人或财物,具有随意性;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侵害对象是特定的人或财物。三是侵害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是社会公共秩序;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需要注意的是,若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