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入户抢劫"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之一。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入户抢劫"?
律师解答:
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户”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应认定为“户”,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一般情况下不应认定为“户”。
行为人进入“户”前,主观上已具有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意图。若行为人是合法进入“户”(如受邀做客、上门维修),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暴力或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若发生在户外,则不能认定为 “入户抢劫”。在户外使用暴力逼迫被害人进入户内后实施抢劫的,也认定为"入户抢劫"。
律师补充:
“入户抢劫”不是简单的“在别人家里抢钱”,而是法律对“居住安全”的重点保护。很多人以为“入户”必须是“砸门、翻窗”等暴力方式,但实际上,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入“户”内(比如骗开门、冒充快递员敲门、甚至是主人忘记锁门溜进去),都符合“入户”的要求。遇到入户抢劫,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尽量保留现场证据(比如监控、凶器、被抢物品的痕迹);如果遭遇骗开门的情况,记得详细描述对方的“入户借口”和“暴力过程”。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