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偷东西应怎么处罚
未成年人偷窃纠纷常发生在校园、便利店、社区超市等场景,因 “未成年人身份特殊”,处罚规则与成年人存在显著差异,也易引发家长与受害者的争议。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偷东西应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1、14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与行政责任,仅需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根据《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即使偷东西价值再高,也不会构成盗窃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14-16 周岁未成年人,偷窃一般不担刑责,仅对“抢劫、强奸”等8 类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若偷窃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如多次偷窃、偷拿贵重物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3、16-18 周岁未成年人,若偷东西达到“数额较大”、“多次偷窃”等盗窃罪构成要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缓刑或单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律师补充: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应当予以从宽处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五十八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