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然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被人打了然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律师解答:
被人打了还手,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也可能被认定为互殴,具体需结合场景判断。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实践中,以下三种还手行为最易被认定为互殴,需特别注意:一是事先存在矛盾,双方均有攻击意图。比如双方早已结怨,见面后互相辱骂并动手,即使一方先动手,另一方还手也可能因 双方均有斗殴故意"被认定为互殴;二是还手后持续攻击,超出制止范围。比如对方打你一拳,你还手后继续追打对方,或在对方求饶后仍不停手;三是使用预设工具反击。即使是被先打,也可能因 "有事先准备" 被认定为互殴(除非能证明刀具是日常携带且反击是临时决定)。
律师补充: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合理性和适度性的标准,确保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相匹配。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通过综合考量,对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明显过激的,应当认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