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食品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如何定罪量刑
在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的当下,总有一些不良商家为了私利,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网友咨询:
给食品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如何定罪量刑?
律师解答:
在我国,给食品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一般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若情节较轻,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像导致多人食物中毒、出现身体器官损伤等,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倘若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处罚,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补充:
当一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时,一般亦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者的关系通常被认为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在具体认定时一般是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行为方式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要求犯罪对象必须是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如果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的对象不是食品,或者销售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本身,则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