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劳动者想主张加班工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现代职场快节奏的工作模式下,加班对许多劳动者而言并不陌生。当劳动者辛勤付出额外劳动后,依法主张加班工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举证成为关键环节。

  网友咨询:

  劳动者想主张加班工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律师解答:

  1、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工牌等。

  2、考勤记录。包括公司的打卡记录、电子考勤系统数据、纸质考勤表等。若劳动者使用指纹打卡机上下班,打卡记录中显示在正常下班时间后仍有打卡记录,且该时间段内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记录予以佐证,那么该打卡记录就可作为加班时间的有力证明。

  3、加班通知。用人单位下达的书面加班通知,如邮件、公告、短信等,能明确证明加班的安排。

  4、工作记录。工作邮件、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汇报等工作记录中,若提及加班工作内容和时间,也可作为证据。

  5、工作成果。加班完成的工作成果,如文件、报表、项目资料等,这些资料上的时间戳或修改记录,有时能间接证明加班事实。

  6、同事的证人证言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证明加班事实。但需注意,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通常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律师补充: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延长劳动时间加班费的计算,(上个月月工资收入-加班费)÷(月计薪天数×8小时)×加班小时×150%;休息日加班费的计算,(上个月月工资收入-加班费)÷月计薪天数×加班天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上个月月工资收入-加班费)÷月计薪天数×加班天数×3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