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二倍工资?
律师解答: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对应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能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级别工资等应发工资确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二倍工资最多只有11个月。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主张二倍工资差额的,劳动者需要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可以提供如下证据:录用通知书、录用时与人事沟通的聊天记录;工作证、工服;工资支付凭证;上下班考勤打卡视频录像、门禁卡;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上证据可以单独或结合使用,以证明劳动者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要免除二倍工资责任,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合同的要求;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签订;用人单位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常见有效证据包括:书面通知签合同的记录、电子邮件、微信聊天截图、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