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还需要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还需要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吗?

  律师解答:

  非全日制用工也需要缴纳社保。根据规定,无论是否是全日制,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用工形式包括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在我国,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需要及时为其申请社保登记,并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来为其缴纳社保费用。

  律师补充:

  非全日制用工通常工作时间短、工作内容相对简单,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可能较短,订立书面合同可能会增加双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降低用工的灵活性和效率。所以,法律允许双方通过口头协议来确立劳动关系。法律虽然认可口头协议的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书面协议作为明确的依据,一旦双方发生纠纷,比如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方面出现分歧,劳动者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从保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劳动者在接受非全日制工作的口头协议时,最好采取一些措施来留存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