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明知驾驶员酒驾仍同乘的发生事故谁来赔

  在日常出行中,因一时疏忽或抱有侥幸心理,明知驾驶员酒驾仍选择同乘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将自身安全置于极大风险之中,一旦发生事故,后续的赔偿责任认定也极为复杂。

  网友咨询:

  明知驾驶员酒驾仍同乘的发生事故谁来赔?

  律师解答:

  1、驾驶员的责任。驾驶员在酒驾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通常会被认定为全责,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同乘者的责任‌。同乘人在明知酒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风险,如劝阻驾驶员或选择其他安全出行方式,反而选择搭乘,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危险的发生,所以需对自身损害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

  3、保险公司。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对于商业三者险,由于酒驾通常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事由,在保险公司履行了提示义务的前提下,商业险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对酒驾引发的事故进行赔偿。

  律师补充: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