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车逃交etc通行费如何处理
在高速公路通行中,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凭借便捷高效的特点,成为越来越多车主的选择。然而,总有一些人试图钻制度的空子,通过跟车方式逃交ETC 通行费。
网友咨询:
跟车逃交etc通行费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跟车逃交 ETC 通行费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1、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逃交ETC 通行费的行为,运营单位有权要求逃费者补缴通行费。若因跟车逃费行为给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或其他车主造成损失的,行为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任何人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发生此类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3、如果逃交金额较大或多次逃交,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类似情节案件在过往具体判决中,各地各级法院定罪不一,主要集中在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寻衅滋事罪等几项罪名中。
律师补充:
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审查批准:
1、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
2、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修建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无关的设施、超标准修建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其费用不得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因素。
【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条例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