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达成交通事故协议的效力如何
一、私下达成交通事故协议的效力如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为“私了”提供了法律依据。
私下达成的交通事故协议(俗称“私了”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就是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协议履行义务。反之,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瑕疵,或内容违法(如免除肇事方重大过错责任),则协议可撤销、无效,当事人可拒绝履行或申请法院撤销。
二、签了私下协议,对方反悔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私下交通事故协议一旦合法生效,双方即受其约束,单方反悔属于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对方无正当理由单方反悔,拒绝履行私下协议的,你可直接凭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履行赔偿、道歉等义务;若对方主张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瑕疵,需由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会驳回其反悔主张,认定协议有效并强制履行。即便协议已部分履行,只要符合可撤销、无效情形,当事人仍可申请法院撤销或确认无效,追回已履行的款项。
三、协议约定“互不追究责任”,事后伤情加重/损失扩大,还能索赔吗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往往存在滞后性,很多伤情在事故发生初期无法确诊(如骨折、内脏损伤),当事人签订“私了”协议时,可能因疏忽或急于解决纠纷,未能全面预估损失,这种情况下签订的“互不追究责任”条款,违背了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或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构成显失公平,可申请法院撤销原协议,就新增损失或全部损失重新主张赔偿;若签订协议时,当事人已明确知晓全部伤情和损失,且自愿放弃后续索赔权利,则不能再另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