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暴雨天气信号灯故障引发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信号灯故障,指信号灯因设备老化、电力中断、天气影响等原因,无法正常显示红灯、绿灯、黄灯交替信号,或显示混乱(如红灯绿灯同时亮),导致路口通行秩序失去指引的情形。此类故障在暴雨等恶劣天气中尤为常见,且易引发交通事故。

  网友咨询:

  暴雨天气信号灯故障引发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律师解答:

  暴雨天气信号灯故障引发事故的责任划分,需结合“交通设施管理部门的维护义务”与“事故双方的驾驶过错”综合判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信号灯作为公共交通设施,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市政部门负责维护,需定期排查设备状态,尤其在暴雨等恶劣天气前,应提前检查控制箱防水、线路稳定性,故障发生后需及时抢修,若无法立即修复,需设置临时指引标志。若管理部门未提前排查暴雨隐患导致信号灯短路、故障后超期未抢修且无临时指引,存在过错,需对事故承担部分或主要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即便信号灯故障,驾驶员仍需履行“谨慎驾驶义务”,驾驶员需减速慢行、观察对向及横向车辆、遵循“转弯让直行”等规则,若驾驶员超速通过、未观察路况、未礼让优先方,则需按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信号灯故障引发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拨打 122 报警,说明信号灯故障情况(如“XX 路口红灯不亮”、“信号灯红绿同时亮”),同时拍摄现场照片(含故障信号灯、车辆位置、路面标线),避免后续因“故障证据缺失”导致责任认定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