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交通事故已成为现代社会常见的民事侵权纠纷类型之一。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害者除了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经济损失外,精神损害赔偿也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受害者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根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通常考虑以下因素:侵权行为的性质、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受害人的特殊身份关系等。在交通事故中,若受害者因事故导致身体伤残,如骨折、截肢、颅脑损伤等,这些严重的身体伤害往往会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使其产生焦虑、抑郁、恐惧等负面情绪,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即使未达到伤残等级,但如果交通事故对受害者造成了其他严重的精神损害后果,同样可以主张赔偿。比如,事故导致受害者流产,这不仅是身体上的重创,更是精神上的毁灭性打击;或者事故造成受害者容貌严重毁损,使其在社交、工作等方面遭受歧视和异样眼光,从而产生严重的心理障碍等。
律师补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要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以充分保障切身利益。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