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法院如何划分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法院如何划分事故责任?

  律师解答:

  法院在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责任。一般来说,大型车辆相对小型车辆、机动车相对非机动车和行人,因自身速度、质量等因素,在危险回避能力上具有优势,也就意味着应承担更多注意义务。当面临交通事故且交警部门未出具责任认定书时,当事人务必妥善收集和保存各类证据。法院会全面审查事故现场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以及各方当事人有无过错进行判断。

  律师补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