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中,机动车发生不涉及第三方的事故造成车损或人伤为单方交通事故。单方交通事故在实际中一般表现为,机动车因撞到路边护栏、道路障碍物等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甚至是车上人员伤亡。
网友咨询:
开车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1.立即停车并做好警示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务必马上停车。同时,迅速开启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并且,要在车辆后方合适距离处放置警示标志,这样可以有效警示后方来车,防止其因未及时察觉而发生追尾等二次事故。
2.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影响交通等原因,无法保留现场,也应该拍照留证据,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损失较小,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较大,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3.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勘查、询问等工作,车主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保险公司定损员会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车主需积极配合,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
4.保险公司定损员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情况以及车辆受损程度,对车辆进行定损,确定维修项目和费用。
律师补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