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旅游订了“幽灵房”,损失谁负责
长假期间,国家鼓励出行和消费,既丰富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带火旅游市场。打算出游的朋友,可能已经开始做攻略了,除了机票、车票,住的地方也要提前预订。
网友咨询:
在某平台订了丽江古城民宿,到店才发现是虚假地址,老板电话也打不通。平台说他们只是信息展示方不负责赔偿,我两千多元的预付款和当晚临时找酒店多花的钱能找谁要?
律师解答:
"幽灵房"指预订成功后实际不存在的虚假房源。"幽灵房"通常呈现三大特征:①房源信息与实物严重不符(如位置造假、图片盗用);②经营者通过多层转包逃避责任;③黄金周期间集中爆发。出游订到“幽灵房”,可追究平台责任、商家责任及主张惩罚性赔偿,具体需区分不同交易模式。
1、平台。APP中的房型清单页、房型详情页、房型预订页、酒店主页详情部分等4个显著位置均展示了商品、服务来源,并对服务商的信息进行了公示,若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侵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
2、商家。消费者享有知悉真实交易信息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律师补充: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房东授权书在多个平台重复挂牌,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需要综合全案情况进行推断,不能仅以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而简单地推导出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结合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行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合同未履行原因及事后态度等情况,加以综合评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