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姻存续期间借的钱,一定算共同债务吗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家庭财产形式的多样化,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网友咨询:

  婚姻存续期间借的钱,一定算共同债务吗?

  律师解答:

  婚姻存续期间借的钱并不一定都算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方面。但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律师补充: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离异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