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老年人再婚,财产如何保障

  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年龄从不是障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在晚年开启新的婚姻旅程。

  网友咨询:

  老年人再婚,财产如何保障?

  律师解答:

  1、界定婚前财产。依据法律规定,一方在再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诸如房产、存款、车辆等,明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所有权不会因再婚而发生改变。

  2、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为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双方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以书面形式详细罗列各自的婚前财产,包括财产的具体信息、数量、价值等。该协议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能为双方的婚前财产提供坚实的保障。

  3、婚后财产界定。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等)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否则也属于共同财产‌。不过,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

  律师补充:

  婚姻是自由的,也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而当人老了之后,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依然受到了保护。子女对于自己父母的一个赡养的义务并不会因为父母而的再婚或者说是父母的一个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因此对老人有着赡养义务的子女依然而且也是必须要进行自己的应该履行的义务。父母再婚,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老年人在遇到再婚等重大问题时,宜与子女公开、透明的商量,将自己的意见想法与子女多沟通,子女亦应在精神层面上对父母予以关注。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