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立“夫妻共同遗嘱”才有效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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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立“夫妻共同遗嘱”才有效?
律师解答: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立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于生前各自或者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鉴于夫妻关系的特殊关联性,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共同遗嘱就是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二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
要使夫妻共同遗嘱有效,需满足多方面条件。首先,从主体资格来看,夫妻双方都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订立遗嘱时,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够自主地表达真实意愿。其次,意思表示真实。夫妻双方订立共同遗嘱,必须是基于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意思表达的因素。再者,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第四,在遗嘱形式方面,夫妻共同遗嘱可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法定形式,但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法定要求。夫妻双方在订立遗嘱后,若因情况变化想要变更或撤销遗嘱,也需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一般来说,变更或撤销共同遗嘱,需夫妻双方再次协商一致,并按照原遗嘱的形式要求进行变更或撤销。
律师补充:
适用遗嘱继承须具备的条件:
(一)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
(二)没有与遗嘱相冲突的遗赠扶养协议;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未丧失、放弃继承权或受赠权;
(四)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的且存在内容冲突的,冲突部分以最晚时间设立的遗嘱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