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是否还需要赡养继父母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网友咨询: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是否还需要赡养继父母?
律师解答: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因父母一方再婚,其配偶与子女之间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既不同于自然血亲,也区别于纯粹的姻亲关系,在法律上具有特殊的地位。继子女是否要赡养他们主要看继父母是否与他们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的话,那继子女就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来认定抚养教育关系的存在: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一般需要较长时间);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经济支出;继父母是否参与了继子女的日常照顾和教育;双方的感情联系和互动情况。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仅存在名义上的关系,没有实质的抚养教育行为,则继子女不负赡养义务。例如,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主要由另一方亲生父母抚养,继父母未实际参与抚养教育。
律师补充: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属于老年人,赡养人对老年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包括经济方面的供养、生活方面的照顾。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赡养问题绝不仅仅局限于赡养费的给付,老年人更需要得到的是精神上的慰藉。我国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最主要是依靠家庭,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问候、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