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净身出户的一方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在离婚案件中,“净身出户” 是一个常被提及的词汇,它通常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方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得任何财产的情形。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等,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或出于愧疚等心理。

  网友咨询:

  离婚净身出户的一方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

  离婚净身出户需要给抚养费。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若净身出户方确实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可减免抚养费。若财产分割时已明确将部分财产指定为子女抚养专用款,且金额足以覆盖抚养需求,可相应抵扣抚养费。但这两种情况都需要充分证据支持,不能仅凭净身出户主张。

  律师补充: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