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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中的胎儿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网友咨询:

  腹中的胎儿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律师解答:

  腹中胎儿有权继承遗产,但需通过“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方式实现,最终能否实际取得遗产,取决于胎儿出生后的存活情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自然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主体。仅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胎儿才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保留的遗产份额归胎儿所有,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保留的份额视为 “未预留”,重新纳入总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原比例分割;若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保留的份额则成为胎儿的遗产,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处分全部遗产且未为胎儿保留份额,该遗嘱部分无效,法院会强制从遗产中划出胎儿应得份额,剩余部分按遗嘱执行。

  律师补充:

  胎儿的利益主要指胎儿的人格与财产利益,通常表现为继承、接受赠与的利益,但并不限于这两种利益。娩出前,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导致胎儿利益受损害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视为已出生),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娩出时为活体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婴儿的名义提起侵权损害赔偿。娩出时为死体的,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三人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的,根据第三人的侵害行为对胎儿死亡是否存在过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