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人死亡,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人死亡,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人死亡,并非必然承担刑事责任,核心取决于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是否超出法律允许的防卫限度。

  具体分为三类法定情形:第一,针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特殊防卫(无限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第二,针对一般不法侵害实施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结果,仍属于合法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第三,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核心在于判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根据规定,判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考量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造成了重伤或死亡结果就构成防卫过当,必须同时满足“行为过当”和“结果过当”两个条件。

  司法实践中形成了若干具体判断规则:一是手段相当性原则,即防卫手段与不法侵害手段应当基本相当,但允许防卫手段适当高于侵害手段;二是必要性原则,即防卫行为应当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三是比例原则,即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应当保持适当比例。

  三、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界限在哪里

  要区分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关键在于辨别当事人“有无伤害侵害人身体”的故意。正当防卫人为了使自己免遭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予以身体打击(伤害)的防卫行为,不能有“伤害”侵害人身体的故意。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