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单位犯罪所有员工都会坐牢吗

  一、单位犯罪所有员工都会坐牢吗

  单位犯罪绝对不是所有员工都会坐牢,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确立了 “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 的处罚原则,刑事追责范围被严格限定在两类法定人员:一是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二是单位犯罪中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于未参与单位犯罪决策、未实施犯罪核心行为、在犯罪中未起到重要作用的普通基层员工,即便所在单位被认定构成犯罪,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更不会面临牢狱之灾。

  其底层法理是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与罪责自负原则,刑事责任的追究必须与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观过错相匹配,禁止无差别株连无辜人员,同时通过限定追责范围,贯彻刑法谦抑性原则,避免打击面过度扩大,保护普通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益。

  二、单位犯罪中,两类追责人员的法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两类追责人员的认定有明确的法定标准,核心以 “行为作用” 而非 “职位高低” 作为判断依据。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拥有管理决策权的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部门主管等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普通职工,但对于仅受单位领导指派、奉命参与实施了一定辅助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三、普通员工哪些行为会被纳入单位犯罪的追责范围

  普通员工只有同时满足主观明知与客观上实施了核心犯罪行为并起到较大作用两个核心要件,才会被纳入刑事追责范围,具体主要分为三类情形:一是主观上明确知晓单位实施的是犯罪行为,仍主动参与、积极推进,而非被动执行上级指令;二是参与了单位犯罪的核心环节,比如负责犯罪行为的具体落地、违法资金流转、核心合同签订、赃款赃物处置等关键工作,而非从事与犯罪行为无关的常规行政、后勤、辅助性工作;三是从单位犯罪中获取了与正常薪资不符的高额提成、奖金、分红等非法利益,而非仅领取固定劳动报酬。反之,对单位犯罪完全不知情、仅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未参与犯罪核心环节的普通员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