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旅游时导游强迫买东西怎么处罚

时间:2024-05-06 10:30:08

  在扭曲的市场和低劣的经营模式主导下,一些见利忘义的黑心导游,明目张胆干起了威逼恐吓游客的勾当。

  网友咨询:

  旅游时导游强迫买东西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导游人员,是指依照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律师补充:

  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旅行社要加强对所属导游的管理教育,充分保障导游权益,严禁导游带团过程中存在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应当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旅行社应当将本单位领队名单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旅行社条例》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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