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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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1 12:38:23
卢某对故意杀人罪的一审判决刑事
审理法院: 富顺县人民法院
案号: (2017)川0322刑初251号
案由: 故意杀人罪
裁判日期: 2017年09月28日
当事人信息: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机关
被告卢moumoumoumou,男,1954年8月13日出生于四川省富顺县,汉族,小学辍学,务农,住富顺县XX镇 他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17年5月5日被抚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他被捕,目前被拘留在抚顺县拘留中心。
诉讼: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8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陆谋谋故意杀人罪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审前会议,并于当月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案件。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宇萍出庭支持公诉。受害人廖moumou被告卢mou及其指定的辩护证人周mou出庭参加诉讼。 审判现在已经结束。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吕Moumou和被害人廖Moumou是夫妻,关系和谐。 2017年5月2日,卢某的母亲去世。在抚顺县卢某的葬礼上,卢某劳累过度,无法入睡,神志恍惚,经常自言自语。 同年5月5日7点左右,卢某在埋葬母亲遗体时,认为葬礼的推迟会对子孙后代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他有了先杀廖某,然后自杀的想法。 当他母亲的尸体刚被抬出住宅院坝时,卢某某在院子里拿起一把柴刀,来到廖某的身后,按住廖某的头,用刀砍向廖某的脖子前面。当卢某某要自杀时,周某、陈某某等人拦住了他。周某某拿着卢某手中的柴刀打了电话 根据自贡市公安局对物证的鉴定,受害人廖moumoumou在第一根气管软骨上缘有一处全层撕裂伤,伤势严重程度为二级。 经四川郑泰精神病学司法鉴定:被告人卢谋谋符合急性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并有能力限制刑事在本案中的责任 被告人卢牟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追究刑事故意杀人的责任。 被告人吕某可根据犯罪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卢某处以2至4年监禁。 请依法审判。
被告人卢某不反对指控的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处罚。 辩护人提议被告人吕moumoumoumou是诚实和尽职尽责的,仅仅是因为他处于恍惚状态才做出这种行为。他有能力在犯罪和企图犯罪时限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审判发现:
经审判,发现被告人吕Moumou和被害人廖Moumou是夫妻,婚后30多年关系一直很好。 2017年5月2日,卢某的母亲去世,正在抚顺县卢某的住处服丧。与此同时,卢某处于悲伤状态,工作过度,长时间没有休息,导致她处于恍惚状态。 根据鲁家人邀请的道士的要求,鲁某某的母亲的遗体应在2017年5月2日上午7点后送到山上,并在当天下午17点30分下葬。卢某某认为道士的安排是不恰当的,他母亲的尸体没有恰当地放在棺材里。他认为母亲的葬礼处理得不好,所以他情绪低落,焦虑不安,有自杀前杀死妻子廖某的想法。 2017年5月5日7: 00左右,当吕Moumou的母亲的尸体刚刚被抬出医院大坝时,吕mou在医院大坝里拿起一把柴刀,迅速来到正在被埋葬的廖mou身后。他一只手抱着廖Moumou的头,另一只手割断廖mou的脖子。当卢某准备用刀自杀时,周某和陈某拦住了他。卢某立即晕倒在地,周某从卢某手中接过柴刀,报了警。 廖moumoumou和卢moumoumou先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根据自贡市公安局对物证的鉴定,受害人廖moumoumou在第一根气管软骨的上缘有一处全厚的撕裂伤。损伤程度为二级严重损伤。经四川郑泰精神病学司法鉴定:被告人卢谋谋符合急性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并有能力限制刑事在本案中的责任
在审判过程中,受害人廖moumoumou说被告卢moumoumou因过度劳累和过度悲伤而犯罪。她愿意原谅卢moumoumou,并请求法院判她缓刑。
公诉机关提供的下列证据证实了上述事实,并在法庭上进行了交叉质证:
1.收据登记表证明,2017年5月5日7: 00左右,抚顺县公安局接到周某的电话,说当天早上他奶奶失去生命时,吕某叔叔用砍刀砍了廖某叔叔的脖子,并要求公安机关报警。
2.立案决定,证明公安机关于2017年5月5日立案侦查
3.人口信息,证明吕Moumoumou和廖Moumoumou是成年人,是夫妻
4.抵店声明证明,2017年5月5日10点,刘XXX和陈某乙在XX镇卫生院将嫌疑人陆XXX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5.查封决定及清单,用以证明2017年5月5日公安机关查封被告人民一米灰色休闲夹克、一条紫蓝色休闲裤和一双军绿色放行鞋。
6.做笔记证明2017年5月8日,警方从受害者廖Moumou脖子上取血,从廖mou手指上取血。
7.申请表,用以证明吕某的儿子卢某甲因其父亲卢某突然出现精神症状而申请对卢某进行精神病鉴定。 廖moumoumoumou请求司法当局释放Lu moumoumoumou,理由是Lu moumoumou在实施暴力谋杀行为之前,精神突然崩溃,出现幻觉。
8.廖某住院病历证明,他于2017年5月5日9: 30被抚顺县人民医院收治,并于当日出院 诊断为颈部刀伤、首次气管破裂和颈部肌肉破裂。
9.勘验、检查等记录。证明办案民警于2017年5月5日9: 00至10: 00在现场进行了勘验和检查。 该遗址位于四川省抚顺县XX镇吕moumoumoumou住宅的院坝内。场地的北面是稻田,南面是竹林,东面是蓝旗音住宅,北面是拖拉机路。 此外,还证明了现场有血迹和一把劈柴刀。 他在法庭上给樵夫看。
10.三种鉴定意见,①证明现场抽取的血液是廖Moumou的血液;从卢某额头提取的血是卢某的血。 (2)证明廖某的伤情属于二级重伤。 (3)证明吕moumoumou符合急性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并有能力限制刑事在这种情况下的责任。
11.视听材料,证明在调查阶段对被告人进行审讯的同步音像记录
12.证人周Moumou的证词证明她是卢mou的侄子和儿媳。她丈夫的祖母(卢某的母亲)于2017年5月2日在卢某家去世。所有亲戚都去参加了葬礼。2017年5月5日早上7点左右,每个人都准备好将卢某的母亲的尸体抬到墓地。送葬队伍刚刚离开泄洪坝。她看到卢牟突然从院子大坝的桌子上拿起一把砍刀(木刀),快步走到廖牟身后。卢某用左手抱住廖某的身体,用右手割断廖某的脖子。她立即去从卢某手里接过刀。她周围的人也拥抱并把它拖走了。在把它从廖某处拉开后,卢某又用刀割破了他的脖子。每个人都握着卢某某某某某的手。她拿了刀。她藏起了刀。后来鲁牟牟变得不稳定,道士要求公鸡避邪。卢谋谋迷迷糊糊的。几个人把他送到医院抢救,廖moumou也被送到医院 犯罪现场有很多人,现场一片混乱。 卢牟牟牟和廖牟牟牟平时都是诚实的农民,家庭有经济困难,平时没有冲突
13.证人彭谋谋的证词证明,卢谋谋和他是表兄弟,卢谋谋的母亲是他的月经。 2017年5月5日7: 00左右,当亲朋好友告别他的月经身体时,卢某在门口看书。 卢某的侄子对他说:“三个爸爸(卢某)现在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如果他想上山,他必须得到帮助。” 到了上山的时候,他问卢某他是否会上山。卢牟谋摇摇头,说道,“不 “后来他月经的身体才被抬到泄水坝转过的地方。他听到有人大吵大闹。他转过身,看见廖牟的脖子在流血。七八个人捆住了卢某。廖某的儿子和一个女人把廖某送到XX医院,然后送到县医院。 这也证明了吕moumoumou是非常诚实和尽职尽责的。他要么精神有问题,要么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他有时指着自己的头说,“我现在很困惑。” “他的儿子和亲戚劝他休息 卢moumoumou和廖moumoumou关系很好
14.证人郑moumoumou的证词证明,卢mou是她的三叔。 2017年5月2日,祖母去世后,她在叔叔家哀悼。她祖母的尸体不得不在5月5日7点钟被抬上山。亲戚们都在帮忙。有人问卢某是否会上山。卢牟某只是摇头。 当送葬队伍上山时,大约需要10到20米。就在离开大坝后,吕某突然从后面冲了上来。廖某走在送葬队伍中时,她看到吕某左手拿着廖某的头,右手拿着一把弯刀割断廖某的脖子。她立即走过去为廖某止血。吕某也想用刀割断她的脖子,被亲戚拉开。吕某晕倒了 随后廖牟谋被送往医院 此外,事实证明吕某和廖某之间的夫妻关系是正常的。 她的祖母病了很多年,由鲁智深和廖照顾 奶奶去世后,吕moumoumoumou没有吃饭,也没有睡觉,一直处于恍惚状态。
15.证人周MouMoumou作证说,2017年5月5日7点,因为奶奶的尸体要埋在山里,当他拿着花圈去卢moumou三叔家后面的竹林时,他听到妻子郑moumou喊他开车。他跑回廖某家旁边的拖拉机路,看见几个人背着廖某往外跑。廖某的儿子卢某甲喊着“救命”。他急忙开车把廖某送到XX医院,很快抚顺县医院的救护车就把这个人接走了。 这也证明吕moumoumou和廖moumoumou平时关系很好。吕moumoumou平时很正常。奶奶死后,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经常对自己说
16.证人舒moumoumou作证说,他的祖母于2017年5月2日生病。 5月5日早上,一些亲戚把她的祖母带到山上安葬。离家只有几米远,他走在送葬队伍的后面。他看到一些人逮捕了他的第三任父亲卢某。他的第三个父亲拿着一把刀,他也上去逮捕了他的第三个父亲。他听到窦建德说第三个父亲用刀割断了他第三个母亲廖某的脖子。有些人拿走了刀。挣扎了一会儿后,第三个父亲晕倒了。过了一会儿,“120”车把第三个父亲送到了XX医院 陆川没有看到带走他第三个母亲的过程。 奶奶死后,三个爸爸没有睡觉,他们的大脑出了问题。 平时,三个爸爸尽职尽责,勤奋踏实。他们平时很正常。他们和母亲的关系也很好。这一次是因为他们没有好好休息。
17.证人卢牟佳的证词证明,2017年5月2日,他的祖母因病在家去世后,她在他家参加了葬礼。 五月五日早上是他祖母上山的日子。5月5日早上7点以后,他们把祖母的尸体从埋葬她的地方抬了下来。他刚离开她埋葬的地方几米远,就听到她身后有人发出声音。他回到坝子旁边的房子,看见他母亲廖牟躺在地上,脖子上有很多血。当时,许多人在帮她压住伤口止血。他抱起她,带她去医院。 父亲醒来后被警察局带走了。 这也证明了吕moumoumoumou通常精神状态良好,说话做事正常。祖母去世后,他的父亲没有好好休息,几乎没有睡觉。 父母通常关系很好。父亲是个孝顺的儿子,已经照顾奶奶十多年了。
18.证人舒XXX、谭XXX、吴XXX、彭XXX、兰龙XXX、陈XXX的证词与周XXX等人的证词基本一致。
19.证人罗慕谋的证词证明,卢慕谋在抚顺看守所羁押期间,言论和行为正常,能够照顾好自己。
20.证人邱moumoumou的证词证明,卢mou非常诚实,在抚顺看守所拘留期间,他没有说太多话。他主动清理工作。
21.看守所民警郑XXX的证词证明,鲁XXX在抚顺看守所期间表现良好,语言清晰,逻辑思维强,行为规范。
22.受害者廖Moumou的证词证明,2017年5月5日上午,她和一些亲属将婆婆的尸体带到山上。她记得她刚走出家坝子,不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然后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另一个证据是,吕moumoumoumou平时的精神状况比较好,也就是说,在婆婆去世后,吕moumoumou一直处于悲伤状态,她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那几天她一直处于恍惚状态。
23.被告卢某的陈述证明,他的母亲于2017年5月2日在家中去世。他一直忙于他母亲的葬礼。那些日子他几乎没怎么睡觉,因为他母亲心情不好地去世了。 他们邀请了道士,道士说他们将在2017年5月5日早上7点后把她母亲的尸体送到山上,然后在下午5: 30埋葬 他觉得葬礼时间和埋葬时间不应该这样安排。母亲身上的帽子没有戴好,尸体也没有放在棺材里。他觉得他母亲的葬礼处理不当。他非常沮丧,更加焦虑。他只想去死。因为平时她和妻子廖moumoumoumou关系很好,他想在自杀前杀了廖moumou。 2017年5月5日7点,家人和其他人的亲友将母亲的遗体从他的家中抬到墓地。廖Moumou也在送葬队伍中。他拿起弯刀,走到廖某身后,用弯刀割断了廖某的脖子。之后,他晕倒在XX区医院醒来。 弯刀通常在他们家的工作中用作劈柴刀。 这也证明了他与廖某关系良好。他感到遗憾的是,他不应该用刀杀死廖茂谋,并愿意接受法律惩罚。
上述证据具有法律渊源,与本案事实相关。证据可以相互证实,这足以证明本案的事实。本法院将予以确认。
我们认为:
法院认为被告鲁穆某个人在母亲葬礼期间因抑郁而故意非法剥夺妻子的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被判有罪。 被告鲁谋谋在悲伤、自责、抑郁和恍惚的状态下实施了该行为。他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犯罪相对较小。根据法律,对被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在场人员的及时预防,被告人卢谋谋未能杀人,这是一种未遂犯罪,应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吕Moumou在犯罪时患有急性应激障碍。在这种情况下,他有能力限制刑事责任,并依法受到较轻的处罚。被告人吕moumoumou供认不讳,并依法从轻处罚。受害者廖moumoumou理解被告人卢moumoumou,并将酌情从轻处罚。 受害人辩护建议对被告卢某适用缓刑,公诉机关也没有异议,因此法院根据案件的总体情况予以采纳。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悔罪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的结果:
被告人吕谋谋被判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试用期自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 )
随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开始犯罪。由于罪犯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失败都是犯罪企图。
对于犯罪未遂,可以与既遂相比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承担刑事的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虽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他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并避免特别严重的后果,惩罚可以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18岁以下者、孕妇和75岁以上者应宣布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表示悔悟;
(三)不存在再次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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