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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时间:2025-04-29 12:01:2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网友咨询: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律师解答:

  ‌超车‌指车辆在同一车道行驶时,后车加速超越前车的行为,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超车需满足以下条件:不得在弯道、陡坡、隧道等禁止超车路段超车;确认前方无来车且后方无车辆正在超车;提前开启左转向灯、鸣笛(夜间变换远近光灯)。当超车方在超车过程中与他车相撞后,除非存在其他违法情况,否则通常情况下超车方应首先承担事故产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判定为准。

  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因为弯道通常较窄,超车时容易发生碰撞,因此后车应承担全部责任‌。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律师补充: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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