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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经老板授权故意销毁小金库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时间:2019-11-01 12:31:11

裁判的要点

“小金库”中涉及的会计数据也记录了该单位在特定时期的部分业务活动和资金交易。这一非法账户,加上未结账户,构成了该单位基金业务交易的全部记录。 “小金库”账户也是业务的真实记录,反映单位的财务交易,属于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数据。 财务人员故意销毁“小金库”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犯罪

案例摘要

一、2013年至2014年,文山市供销社经济小组成员决定销毁单位小金库的财务数据

2.在文山市供销社主任罗文琪的授意下,财务人员郝某、沈某和卢某将由文山市供销社私人设立的两个“小金库”的会计凭证和账簿拉到文山市头塘坝旁故意销毁,这两个金库分别由卢某和沈某管理,总资金约300万元人民币。沈某和卢某被告在文山市供销合作总社销毁了一些未装订的会计凭证和账簿。

3.2017年,文山市检察院向文山市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郝和申故意破坏会计账簿和凭证

四、文山市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两者构成故意破坏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罪

裁判员的要点

虽然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违反了我国会计法 的有关规定,但隐瞒本单位的部分业务项目和资金往来,逃避国家的正常检查和监督是违法的 然而,“小金库”中涉及的会计数据也记录了该单位在特定时期的部分业务活动和资金交易。这一非法账户,加上未结账户,构成了该单位基金业务交易的全部记录。 “小金库”账户也是业务的真实记录,反映单位的财务交易,属于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数据。 仅仅因为私下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是非法的,“小金库”所涉及的资金是非法的,不能认为与该行为和资金有关的会计数据不应当依法保存。 因此,“小金库”中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应属于“依法保存”的会计数据。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实践经验总结

首先,对于公司的老板,我们强烈建议不要贪图暂时的利益,以达到偷税漏税等目的。,设立内外两套账户,设立私人金库 俗话说,“你出来混日子只是时间问题”。从金库建立之日起,非法逃税将开始,老板的原罪将开始积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最重要的是,你不能保证你说的话或行为会促使内部人士放弃你。 一旦被税务机关调查和处理,以前投入国库的资金不仅将被全额征税,还将面临大量滞纳金和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弊大于利。 此外,如果股东之间没有团结,这将会给人们一个把柄,并被他人控制。

其次,对于财务人员来说,一个人不应该违反会计法,设立两套账户;其次,有必要知道小金库的账户也是账户。不能说销毁它们是犯罪,故意销毁会计数据也是犯罪。 不要屈服于老板的要求,不要认为被领导指示去做事情是一种犯罪,遵循指示去执行是一种犯罪。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会计法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国家法院审判金融犯罪专题讨论会纪要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决定、批准、煽动、纵容和指挥本单位犯罪的人,一般是本单位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那些专门犯罪并在单位犯罪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人员。他们既可以是本单位的管理人员,也可以是本单位的雇员,包括受雇和被雇用的人员。 应当指出,在单位犯罪中,调查刑事单位领导人指派或命令参与某些犯罪的人员的责任通常是不适当的。

法院判决

以下是法院在案件审判阶段的判决中对这一问题的讨论:

本院认为: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我国会计法 的相关规定,隐匿了本单位的部分经营项目与资金往来,规避了国家对其正常的审核与监督,因此行为不合法。但是,“小金库”中涉及的会计资料也记载了单位特定时期的一部分经营活动和资金往来情况,这一违法账目与明账结合在一起,才构成该单位资金业务往来的全部记录。“小金库”的账目,也是业务的真实记录,反映了该单位的资金往来情况,应属于“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不能因为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违法和“小金库”涉及的资金违法,就认为涉及该行为和资金的有关会计资料不应依法保存。因此,本院认为,“小金库”中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应当属于“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被告人郝某某、沈某某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并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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