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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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1 10:44:28
姚明买了大量毒品,但拒绝承认贩毒。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表声明。他认为自己很聪明,没想到会逃过检察官的“金眼睛”。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抽出一根丝线,指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充调查,并监督公安机关对张贯中涉嫌贩毒罪立案。 最近,该案件得到了法院裁决的支持。张贯中,a 被告人,因贩毒被无锡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2016年11月,徐某(因贩毒和运输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等人在湖北黔江购买了175克甲基苯丙胺,当晚将其运往无锡进行贩运。 同月11日凌晨和12日下午,徐将冰毒两次卖给无锡买家张贯中,并收取了27,800元的药费。 同月19日,徐又做了同样的事情,在购买毒品后,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向张贯中出售了250克冰毒和50片麻姑,总金额为2.85万元。 同月24日,徐等人因想向张贯中出售710.2克甲基苯丙胺和麻姑而被捕。
2016年12月26日,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贩毒和运输逮捕了徐等人。然而,当审查案件档案时,承办人发现, 该案中的买家张冠忠不仅自己吸毒,且短短半个月内,向毒贩频繁购买了多达425克甲基苯丙胺,已远远超出了个人的吸食量。
当殡仪员传讯徐时,徐也承认很难拘留张贯中,因为他在偶然遇见他后病情严重。 两人同意徐从他湖北的家乡购买毒品并卖给张贯中。如果钱不够,张贯中会预支这笔钱。 张冠忠在短时间内购买如此大量毒品,明显有贩毒的重大嫌疑,为什么未被刑事立案?
承办检察官对相关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认真核对了相关证词和笔录的疑点,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审查。经过评估,他于2017年1月4日向公安机关出具了“不立案理由说明”,要求解释不立案的理由。反馈后,承办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迅速调查并移交案件进行审查和起诉。
然而,公安机关后来报告称,张贯中因其他贩毒活动被无锡惠山区法院判处9个月监禁,并未入狱。
滨湖区检察院派出数名官员与公安机关和法院进行讨论,并向无锡市检察院原执法和公诉部门报告了案件进展情况。 看守所组织人员到张贯中体检后,认为其符合准入条件 张贯中于2018年10月17日被法院判处监禁。
不久,公安机关将张贯中的贩毒案移交给滨湖区检察院进行审查和起诉,该案已存档并受其监督。 在提审期间,张贯中仍然坚持说他买的毒品是供他自己消费的,没有贩毒的事实。
检察官立即指出了漏洞:从记录来看,张贯中说他的钱不够。他怎么能“凑齐”足够的钱一天买不到几次药呢?此外,在短短半个月内,集中采购了近500克药物。如果你只自己服用,每日平均消耗量远远高于致死剂量。
对此,张贯中改口说,他只拿了一些从徐那里买的药,因为质量不好就扔掉了。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采取了以下措施: 既然初次向徐某购毒后就发现有问题,怎会一再向其购买并支付高额购毒款?
尽管张贯中不断寻找各种借口进行辩护,但经过审查,负责此案的检察官最终发现,张贯中涉嫌贩毒,携带大量毒品,是毒品犯罪的惯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因此,2018年11月12日,该案件被提交无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后,市检察院依法起诉张贯中贩毒。 日前,无锡中级法院向张贯中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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