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严格反腐败的旗帜下,许多腐败行为逐渐浮出水面,但要将腐败认定为贪污罪,必须有相关证据。 你知道腐败的证据标准吗?
1.至于犯罪主体,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包括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公司、企业等)。)、部门、职位、权限、级别以及获得上述职位和权限的时间。 2.在犯罪主观方面,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故意的原因和过程 如果是共同犯罪,预谋的过程也应该受到质疑。 (2)贪污公款的数额,每次贪污的数额要多次受到质疑 (三)挪用公款的来源是本单位账户中的公款或小金库中的公款,或本单位预扣的应收款项、何种应收款项,或救灾、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灾资金、赃款、罚款、预扣资金等。 (四)贪污的手段是贪污、盗窃、诈骗、扣押或者私分、赠送、隐匿。是篡改账目,不把收入记入账目,用假发票来平衡账目,伪造或篡改发票,还是用大头和小尾发票等。 (五)挪用公款是现金、支票、有价证券还是实物、人民币还是外币 (六)挪用公款的目的地和用途,用于仓储、日常购物消费、馈赠、合法经营,或者用于娱乐性奢侈或者赌博嫖娼等非法活动。 (七)赃款赃物的情况,赃款赃物的所在地是犯罪嫌疑人的家或者银行,赃款赃物的数额是赃款赃物的全部或者部分,赃款赃物由侦查机关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主动账户直接搜查 (8)挪用公款的返还,是自愿返还还是强制支付,是全额返还还是部分返还,是返还原价还是人民币 正常情况下,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手写自白,详细陈述犯罪的原因、目的、手段、过程、结果和自白态度。 询问财务人员、监事、经办人员等相关证人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履行职责和利用职务之便,如签署报销协议、签订合同、收受钱财等。 9、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询问抓获时间、地点,抓获后,犯罪嫌疑人逃跑后,应描述逃跑情况;应该向自首的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过程。
(4)书面证据
1.证明犯罪嫌疑人主体的书面材料,包括身份证、户籍证明、干部简历、职务任命书、委托书、职权证明等。 2、证明嫌疑人所在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执照等性质。 3.证明公共资金和公共财产属于本单位的文件证据,如付款人的费用凭证、银行票据、双方的合同等。 4.证明公共资金和公共财产是救灾、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灾资金和物资等特殊项目和物资的文件证据。 5、单位对相应的公共资金支出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银行票据、单位账户虚假发票等。 6、犯罪嫌疑人签名或骗取签名批准、冒领公款、公物票据、书面证据等。 8、如有犯罪记录,应取得犯罪记录判决书、释放证明等。 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贪污公款和公共财产的签名、笔迹等材料应当经过刑事科技鉴定。
(六)其他应当注意的问题
1.所有审讯、调查、搜查、扣押和其他调查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应特别注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被告。对证人的讯问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调查人员进行。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笔录后签名。调查人员应当在记录后签字。最好在记录的末尾加上刑讯逼供、逼供和取证的内容。 2、所有书证、物证
务必注明来源、出处,有提供证据的个人或单位签名或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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