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对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法律认定

时间:2019-11-09 16:27:51

陈某与程某于2013年夏天认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并同居生活。2014年5月,二人商量后在河北省邯郸市区租房处注册网址、经营网店向他人出售开锁工具、汽车解码器等,且明知购买者可能利用其出售的工具实施犯罪,仍采取虚假的姓名和地址大量向他人出售开锁工具、汽车解码器等,并提供使用方法及视频。后,河南省柘城县某村民通过网络向陈某购买开锁工具,利用购买的开锁工具入户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5年5月,陈某的弟弟陈某某到其哥处利用网络给购买者回复信息并帮助发货。后三被告人被抓获归案。法院生效判决认为,三被告人均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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